这里承载了13万实名斯柯达车友记忆的网站,无论是好还是坏,都在这里完整保存了。如果登陆不了,请联系管理员重置密码。

斯柯达车友会俱乐部

 找回密码
 新车友注册(请使用中文名)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手机号码登录

忘记帐号也能登录

搜索
查看: 242|回复: 3

市政府批转市环保局等制订的关于在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对...

[复制链接]

SH6752

发表于 2013-11-14 16:4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等四部门制订的《关于在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对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市环保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制订的《关于在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对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制订的〈关于在中环路范围内实施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的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1〕25号)自2014年7月1日起废止。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6日
关于在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对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规定
  为进一步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加快淘汰高污染黄标车,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精神,本市对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具体如下:
  一、自2014年7月1日起,全天禁止无国家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辆在本市S20外环高速以内的快速道路和地面道路(含S20外环高速,及S20外环高速与G1501上海绕城高速在外环隧道至五洲大道的共线段)行驶。
  二、违反通行规定的,由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三、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按照《关于发放全国版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通知》(沪环保防〔2012〕7号)进行管理。
  四、本规定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3年9月13日
斯柯达车友会论坛 https://www.myskoda.cn

SH8050

发表于 2013-11-14 16: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斯柯达车友会论坛 https://www.myskoda.cn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H2079

发表于 2013-11-14 17: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版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表示任何一个地方的环保标志都可以?
斯柯达车友会论坛 https://www.myskoda.cn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H1016

发表于 2013-11-14 17: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啥政策,求解读
斯柯达车友会论坛 https://www.myskoda.cn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Archiver|手机版|斯柯达车友会 ( 苏ICP备19051238号 )

GMT+8, 2025-1-17 00:0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