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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3 13: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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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先去交通队执法站接受处理,扣12分,驾驶证扣留于执法站,开具处罚学习通知单,拿这张单子到任意车管所报名进行学习,并进行科目一法规考试,考试合格车管所开具合格证明,到执法站领取驾驶证。
有几点要注意:
1、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车辆管理所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2、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或机动车驾驶证;
(三)申请人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
3、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接受教育的,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4、收费标准
(一)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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