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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星期天,人被车碰,请教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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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0867

发表于 2013-11-10 15: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七十公里 于 2013-11-15 12:22 编辑

老娘骑自行车去买菜,正常在骑车,路边停的一台沪牌某车,司机座位门突然打开,措不及防撞上去了。电话得知消息立即赶到去,初步判断皮外伤,右脚有一块淤青,脚破了一块,流了血,左脚软组织受挫。妈妈体感非常痛,眼泪都流出来了。  警察立即也来了, 对方态度很好(2年驾龄小年轻),认全责,扣本,开了验伤单(要去区级医院,地段医院不行), 立即一起去普陀中心医院。

医院照片子结果:骨头没事,皮外伤。于是初步包扎,消炎伤口,打破伤风针,并挂水2瓶(在这里吐槽一下医院,全是挂水的人,人山人海,什么病统统都挂水)。 医疗费1300左右对方全部垫付。 碰的时候不能走路,现在她一瘸一拐可以行走,但走路脚很痛。


约好明天下去去事故科处理结果,该如何向对方索赔? 我心里也没个底线。 特请各位同学赐教,谢谢了!



———————————————————————————————————————————————————————————
11月14日礼拜四上午,事故科处理完毕,向大家汇报下:带上家人身份证和自己身份证,写了委托书。 我开价2000,对方没还价,给钱处理完毕。(对方小年轻带着老爸来的,钱是老爸出的。估计车也是老爸买的,科鲁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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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2161

发表于 2013-11-10 15: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方态度很好,医药费也全付,至少没有三不一没有。
所以换位思考,差不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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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1919

发表于 2013-11-10 15: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差不多就行了,正常损失保险公司也可以赔,我觉得在保险公司合理合情范围内可以主张,不过不能为难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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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3861

发表于 2013-11-10 15: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没三不一没有{:2_828:}
还好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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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6636

发表于 2013-11-10 15: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要个几百块营养费就差不多了,对方保险应该可以全部报销的。何况也不是故意的,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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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0867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0 16: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起来估计最多让对方赔个几百了?


算倒霉吧{:2_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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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0220

发表于 2013-11-10 16:3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将心比心,对方态度诚恳就少赔点精神损失费。

点评

不构成伤残就没有精神损失抚慰金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10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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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6125

发表于 2013-11-10 16: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金扬 于 2013-11-10 16:47 编辑

人家态度好,也就别刁难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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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0 17: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态度好,也就别刁难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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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5385

发表于 2013-11-10 17: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态度好就差不多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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