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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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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09: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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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人间情绪 于 2011-4-14 09:51 编辑
平安保险
保单号码:10220032500011005486
保障范围 保险金额(每人)
意外身故、残疾 成年人 30万元
未成年人 10万元
意外伤害医疗 成年人 5万元
未成年人 5万元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双倍给付 投保
境内紧急救援 投保
意外住院津贴 50元/天
保险期限 2011-04-16 零时起 至 2011-04-17 二十四时止, 共 02 天
保费合计:926元
投保人声明
本投保人兹申明以上述各项内容填写属实。
本投保人已阅读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并特别就条款中有关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内容进行阅读。本投保人特此同意接受条款全部内容。
单个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额累计不得超过50万元,多投无效。
因高风险运动造成的意外及医疗按其保险金额赔偿,与基本保障部分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额不累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本人接受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子保单作为本投保书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具有完全证据效力。
本人同意提供给平安集团(指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的信息,及本人享受平安集团金融服务产生的信息(包括本单证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可用于平安集团及因服务必要而委托的第三方为本人提供服务及推荐产品,法律禁止的除外。平安集团及其委托的第三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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